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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28節:照樣,丈夫應該愛妻子,好像愛自己的身體。愛妻子就是愛自己了,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。

 

是嗎?那為什麼我會如此的恨呢?!

 

在結婚三個月後,妳跟我說:「我要離婚,我根本不想結婚的。本來結婚只是為了要對父母交代,可是我發現我沒有辦法和你在一起。」

 

我把聖經搬出來,我說:聖經給我們的教導是:「除非淫亂,否則信手誓約,不離不棄。」所以,我真的沒有辦法離婚,而且親愛的我是這麼的愛妳,愛你已經超越了基督,超越了自己。

是真的,不然妳以為我抗命娶一個非主內姊妹的人是幹嘛的?

愛上妳,跟妳結婚,在我家已經是背叛的行為了。而今,才結婚三個月,妳居然跟我說要離婚?

 

「到底是我哪裡做錯了?還是因為我信守主的話,不在婚前有性行為,而在婚後,妳發現我太差勁,在那裡滿足不了妳,妳才要離婚?親愛的,原諒我,我找不到我對你的缺點,我是這麼的愛妳啊!我們因為網路而相識,儘管不是交往太久,但是我們也扎扎實實談了一年多的戀愛啊!妳怎麼會說不要就要?」

我真的找不到能說服自己的妳不愛我的原因。

 

「你沒有錯,這一切是我自己的迷惘,我們相識在框框的虛擬空間,我以為我一樣會愛你。因為你的文字,因為你的貼心,我以為我可以也愛你。但是,我發現我自己不行,我無法愛上你。」

妳轉過身去無法注視我,我看見了妳的眼淚。

 

為什麼?妳以為你可以愛我?

什麼跟什麼?在婚禮上的那一句:「我願意!」妳在跟我開玩笑的嗎?

 

「均,拜託,你就當作是上帝的玩笑好嗎?」

「上帝哪有空開玩笑?是我自己被撒旦迷惑了才愛上妳吧!而妳居然是那種只迷床上運動的女人?妳一定是因為我無法滿足妳,妳才要走!」

「均,聽我說,你沒有任何的不好。是我自己的緣故,我的身體沒有辦法接受你。」

「看來,妳還在眷戀你之前的啊!我發現妳早非清白之軀了。原來我真的沒辦法和妳之前的相好比。」我用睥睨的眼神狠狠瞪著妳。

「均,原諒我!我真的給你太大的傷害了。可是我絕對不是因為男人才要離婚,不是的。」妳依然劇烈的搖頭、落淚。

而我,心如刀割,我抵抗我那嚴肅的老爸才跟妳結婚,我爭取許久才能跟妳走紅毯。但妳,居然用這種理由搪塞我,說要跟我離婚?

 

「不為男人?又說身體無法接受我,妳說清楚,求妳說清楚。」我被妳搞得心慌意亂、不知所措,為什麼結婚之後妳不太讓我碰妳,而今天又說要離婚,為什麼?

「我老實跟你說,我根本不愛男人,我的身體無法適應男人。你聽清楚,我是同性戀,我無法騙自己,無法騙你了。因為它是一個事實。」

 

         

我有沒有聽錯?

我確定我沒作夢?

上帝該死的幹嘛要同意同性戀的存在?不是說男女要合而為一嗎?

而該死的我幹嘛去愛上一個同性戀?

不!難以接受。

 

「晴,妳肯定我沒聽錯,妳說妳是同性戀?」

「嗯!你沒聽錯,我就是。原諒我的不坦白對你的傷害,原本我以為我可以試著接受男人的,我以為我可以改變自己的,但是我不能。」

「晴,答應我,再給我和妳一個機會好嗎?我會努力讓妳愛上男人的。」

 

我不願意放棄,我不要!一把將她擁入懷中,吻她,她接受了。

但是,到了最後,她仍劇烈的將我推開。

 

「不要!不要!我的身體抵抗男人,我會厭惡那種感覺。」

晴再度哭泣、嘶吼。

我只能嘆氣,但我還不放棄,我依然向我的主禱告,乞求憐憫。

 

空氣中一片靜寂。

 

「晴,我知道了,一切都是上帝允許的鬧劇,是真的了。我再不能否定是我的父神出的差錯了。但是親愛的,容許我再懇求妳好嗎?讓我們衷心的禱告求神的憐憫可以嗎?我知道的,在心裡,妳也是接受我的。只是在身體,妳暫時還不適應不是嗎?那讓神來改變這一切好嗎?」

我真的無法想像沒有妳,我該怎麼辦?

在這一點我似乎是不夠愛神的,因為愛妳超越了神。

 

「均,我已經無法愛妳了,因為我的她等我回到她那裡去,她也無法看到我跟一個真的男人在一起。我也發現,我還是比較愛她。」

 

我再度看到了一片黑暗。

親愛的阿爸父啊!我只不過是一度的叛逆,竟然要如此的懲罰我,我不肯接受,我不要啊!

狂叫、嘶吼,已經無法宣洩我的痛了。

我終於流下我倔強的男兒淚了,我跪了下來,禱告。

「親愛的父,我知道這樣的愛情是我自己的堅持,當初並沒有聽從您的旨意走,我只是堅持我屬世的想法,堅持愛眼前的這個人,不過她也是在您的見證下才與我連結的。我暫時不去想,這是我自己咎由自取還是您刻意給我的一堂課,我願意背這個十字架,求您給我們三年的時間,讓我專心的向您懇求,改變晴吧!因為凡世上的一切都是您的創造,都經過您的許可的。」

父親說,聖經裡面寫的:凡所求的,必給你。

這一次我要堅持對上帝的依賴,我要請祂安排我的路。

 

「均,我求你不要再做無謂的掙扎了,可以嗎?拜託,我現在一心一意的只想和我的她在一起,我無時無刻不去想她的。況且,我不是你們基督教的,你的神祂管不到我。所以,請你放我走。」

「不!我堅持,我堅持,我一定要堅持。求妳給我們的婚姻三年的時間可以嗎?讓我用這三年改變妳,讓我用盡一切的方式來改變可以嗎?」

 

妳再次劇烈的吼叫。

但,這一次妳沒有說話,妳狂奔到房間去了。

看著桌上的離婚協議書,我撕了。

因為我真的愛妳,非常的愛妳。

 

 

三年後~

彷彿之中,我聽見上帝的聲音:夠了,孩子,你不要再折麼自己了,放了她吧!我會替你安排的,你就放了她吧!

 

三年來,我忍受妳每天抱著電話和她的甜言蜜語。

我還幾次撞見妳和她在我們的家,擁抱、熱吻,甚至在我們的床上,激情。

我仍然是抱著希望的,每一個夜晚,我還是請求上帝給我愛,請求上帝不要讓妳離開我。

 

但妳仍然給我了這封信:

 

親愛的均,原諒我!三年了,我還是沒有辦法接受你。而你的愛對我來說,是一場囚禁,我不願意在當這籠中的鳥了。我已經答應你要求,陪你三年了。只是,我無法忍受每一夜我得睡在你的身邊,偶而還要強迫自己忍受你的軀體。三年前我就說了,我的回應是強迫的。因為身體的感覺是痛苦的,我還是比較喜歡她。我還是無法愛男人。雖然男人和女人在一起,才合乎一般人的要求。但,對我來說是極大痛苦的。

娟也等了我三年了,你知道的,一般的同性戀要有這樣持久的愛情真的很困難。

而娟等我三年了,我不可以再讓她繼續等下去,925日前請你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,拜託你了!因為隔天是娟的生日,我要拿我們的離婚證書送給她。

 

生日禮物!

三年來,妳哪一年記得我生日?

我真的被上帝的無情和妳的堅持打敗了,看著妳和她那麼相愛,我已經不能再當罪人了,不是嗎?

早該在三年前我就不該不自量力的。

早知道還是無法改變,我應該早就放手的不是嗎?

可我依然沒有辦法不愛妳啊!因為妳是我當初的選擇啊!

「我們不要離婚好嗎?」我還是想說這句話,我還想要繼續愛妳,儘管每次看見妳和她的甜蜜都會刺得我好難受。

 

然而,看見妳乞求的眼神,看見妳每一次的眼淚,我想愛妳最好的方式,真的應該讓妳走。

因為我發現我真的累了,我的愛也消蝕殆盡了。

我的付出換來的只是妳的無情,儘管妳似乎也努力的做好妻子的角色,但是妳的心靈還是向外的。

我決定放手了,在我看到妳的那封信之後,我認輸了。

 

 

925,我會簽下那張離婚協議書的。

儘管,我還在做最後的掙扎。

「我們不要離婚好嗎?」

我還是想說,但是我無法再看見妳在我面前的不快樂。

 

 

 

原諒語寒,故事的最後還是不完美。因為我是語寒吧!

但是每一個故事的延伸都可以很遠,都是可以發展成長篇的。或許下一次這個弟兄會給我快樂的消息呢!

926的凌晨,在Hinet巧遇了這位弟兄,陪他聊到深夜。我將他的故事嘗試做了記錄。

我還是難過的哭了。在寫完這位弟兄的故事之後。

親愛的我的讀者們,或許你們會覺得奇怪,這樣的鬧劇是上帝的安排。是經過上帝的允許,那我們的上帝為何這樣無情的對待他的信徒,弟兄不是也扎實的求祂求了三年了,你一定和我一樣以為,他再也不會相信上帝,不會愛主了吧!

但是,我們都猜錯了,他依然回到主的面前,接受主的安排。

 

基本上,我應該不能算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,我只能算是「教友」吧!

受浸只是我融入他們的一種方式,其實我應該還在研究的。

為什麼他們可以這樣堅定的去信仰呢!?

我還是對上帝有懷疑的,因為既已受浸,我不該撒謊,懷疑就是懷疑。

 

寫這篇的時候,我還是語寒。之間有網友以為是我轉貼的呢!

其實,我也覺得訝異。原來專心下來寫故事的我,也可以寫得這麼精彩。

但是,明天又有新的戰場在等我,專心寫作,對我現在的經濟,似乎好難。

我也不明白,為什麼我一直不敢堅持我想要的東西和我自己想過的生活?

弄到現在,不但筋疲力盡,還要向那五個孩子妥協,真悲哀。

2007/5/15飛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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