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      震驚、錯愕、緊張、憤怒…….還有更多的形容詞足以形容這家人此刻的心情嗎?

    望著桌上的三封遺書,家人的眼淚都很控制不住得爬滿雙頰。為什麼?小婷要做這樣的事?為什麼?還好還有大哥,總是冷靜!

    「媽!快點叫救護車啦!那些信等妹送到醫院再看啦!」是喔!爸媽一陣慌亂,忘了要叫救護車,應該是來得及的啊!

      我親愛的家人:「我沒有可以多說的話,除了感激就是抱歉了,我沒有辦法克制我自己,愛情的傷傷得我無法再生存下去了。原諒我的脆弱與自私,無法回報你們的愛了。」

    「我可憐的小孩:媽媽不應該因為一時的無知,讓妳長到這麼大了。妳應該感受得到外面的一切了。可是妳的爸爸不要我們啊!,我已經想盡一切辦法了,他還是這樣無動於衷,媽媽已經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。原諒我你還沒來得及到世界上呼吸,我就要你陪我離開塵土。」

    「書偉:我現在就讓你看看你無情無義的代價。我要你後悔一輩子的。」

      方如婷自殺那一年,二十一歲。事由,因為情傷嚴重,懷孕五個多月,男主角從未現身。事後經過急救,挽回了她的生命,孩子也存活了下來。

       夢萍要嫁來這個家之前,婆婆一度要讓她先收養如婷的的女兒的。是如婷自己堅持不要的。也好,怕將來有糾紛的時候,很難解決。

      夢萍是認真的考慮過這問題,萬一將來她有了自己的小孩了,還會再去疼眼前這個可憐的女娃兒們嗎?一方面很感激小姑的堅持,一方面卻又因為她的無知而感到嘆息,就算大人們在未來再去努力的粉飾些什麼,傷害都已經造成了。難保孩子將來不會去追尋自己的身世。

 

      李書偉,一個富家的少爺,雖然長得還可以,手部確有殘疾,不算是完全健康的人。不過,一口的甜言蜜語經,加上那輛加長型的凱迪拉克,外在的表徵,讓一向愛慕虛榮的如婷,深深墜入情網。才交往沒有三個月,如婷就獻身給李書偉了。好死不死,第一次就懷了孕。

      原本,李書偉就不太愛小孩,勸如婷去打掉,是如婷堅持要留下小孩的。李書偉的家人,堅持不願意讓如婷進入李家。他媽說:會未婚懷孕的女孩一定不是什麼正經的好女孩,不配嫁到我們李家。他的爸爸下達命令說,如果李書偉堅持要和方如婷在一起,遺產一毛錢都不用拿,並且會再報上刊登斷絕父子的消息。

   在愛情與親情和為數不少的遺產衡量下,李書偉選擇很沒有擔當的聽了父親的話,和方如婷完全沒有來往了,他甚至還冷冷的說:孩子的事妳自己去處理,我不會再出現在你的生命裡了。

    天真的如婷,依然懷抱一絲希望,畢竟孩子是李家的骨肉啊!他們不會真的無情無義吧!決定賭一賭,就不相信,如果肚子裡是男孩,他們還不要!

     命運總是無情的對待已經受傷的人,四個月的產檢,醫生就說是個女寶寶。

    如婷還不願意承認事實。搖著頭說,現在還看不準的,下個月再看清處一點。

     五個月時的產檢,醫生一樣宣布是女寶寶沒錯了。

   如婷的情緒從滿懷著期盼,已經墜落谷底了,原來還在盼望靠著兒子,得到書偉的一絲回應。然而,無情、無義,懦弱的李書偉,根本不在乎,甚至是遺忘了也說不一定。從他被父親召回家接管家業後,連一通電話也沒有。

 

      可憐的無知女孩,原本以為可以嫁入家境稍微好一點的人家。卻硬生生的遭受這樣的打擊。

      淚流、慌亂、心碎,當婦產科醫生告訴她,孩子已經太大了,無法做人工流產手術,她更是錯愕。

    該怎麼辦?該怎麼辦?我無法替孩子找到爸爸,孩子一生下來就沒有爸爸很可憐的。傷心絕望的如婷,紅著眼眶,一家藥局買十五顆安眠藥,買了四家,到底要吃多少顆才可以結束呢?一共準備了六十顆安眠藥,如婷在吞下安眠藥之前,先寫完三封遺書,在吞藥的時候詛咒李書偉:我要那個男人再也沒有後代,我一定要讓他後悔一輩子。

 

    兩年後。

    夢萍嫁到這個家來,因為婆婆說要讓她帶如婷的女兒,本來是很猶豫的。心裡也一度暗笑如婷的癡傻的。可是這個女孩除了愛哭之外,是個可愛的女娃兒呢!就算如婷堅持要自己扶養,夢萍依然把那小女孩當成自家的一樣疼愛。

     方如婷的高中同學,林起源知道了如婷的事情,非常的感嘆。因為如婷一直是他想追的對象,高中時就已經對自己承諾,這一生非那個女孩不可了,終於在一次的同學會,鼓起勇氣對如婷說:讓我來照顧妳們母女吧!

      事情真的會有那麼順利嗎?如婷已經忘記了心傷,陷入林起源的呵護中了,一樣的事件再度發生,肚子又不小心有了小生命。

     林起源的爸爸無法接受這樣的事情,林家說:要娶如婷可以的,但是如婷原來的女兒不是我們家的骨肉,不能進我們家大門。這一次,林起源做了與生以來第一次的壞小孩。他跟父母說:「我愛如婷,就愛她的一切,我願意疼她女兒像是自己親生的。這一次,我堅持自己的想法。」

     家庭革命不能改變林爸爸的決定。最後,林媽媽軟化下來,跟如婷的家人商量,不然就讓林起源先住在娘家好了。於是,就這樣,林起源住進了方家。接下來的甜蜜,也又製造了兩個小孩。

     李書偉和方家失去聯絡已經三年了,那時候孩子出生,方媽媽有打電話給李家,想說畢竟是李家的骨肉,要他們表示一點關心,可是李家卻一點回應也沒有。

    小孩都已經三歲了。一天夢萍接到了一通電話:「我要找如婷,我要見我女兒。」夢萍心想這個人一定是李書偉,一向愛打抱不平的她,對著電話那頭的李書偉說:「沒有擔當的男人啊!就算妳女兒還活著,就算她知道你才是她的親爹,

     我相信她也絕對不會認你這個在她出生時連瞧都沒瞧她一眼的爸爸。而且,你這種沒有擔當的愛情逃兵,將來一定會被我一五一十的紀錄下來的。」

 

    電話那頭怯生生的問:「請問妳是……

   「我是如婷的大嫂,我叫做徐夢萍,是個用文字記錄真相的人,你的案件一定會詳細的被我記錄下來,而且我也會請求蒼天實行如婷自殺前的詛咒,讓你一輩子都沒有後代的。」

 

      在後來的日子裡,夢萍和如婷的姑嫂相處情形,磨擦越來越多了。

    可是每當夢萍一想起如婷的無知,心裡都會勸自己,算了吧!畢竟如婷的老公,林起源是個很好相處的人。

 

    我  飛我 用文字記錄生命的人  寫的不是散文、不是小說

   只是紀錄著我周遭的一切  2006/11/20 0600    於台北泰山

心得:

因為「放羊的星星」讓我想到這件事,所以我又貼一次。

希望有些「有錢人」不要干涉到兒女的感情

也許你們認為「門不當、戶不對」

但是遺憾如果真的發生時該怎麼辦?

現在我都還在為這個故事擔心著

如果小孩的身世被追究呢?

兒孫自有兒孫福,年輕的愛情可能是一輩字的愛情呢!

而有沒有有錢,又是怎樣?如果兒子跟仲天齊一樣為了愛情去當建築工人

你認為有比較好嗎?

 

有時候,我看電視,會自己去延續、亂接劇情

所以周遭的一切,自然而然會成為文字底下的故事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語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